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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界星五聚餐会的缘起及其提倡国货的活动

  • 作者:陈醒吾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15-08-03

      不久前,我看到上海文史资料第76辑刊载《上海市工商业提倡国货工作22年的回忆》一文,联想到当年人们为什么要致力于提倡国货工作,它的起因和经过怎样,有没有收到效果等一系列问题似值得一谈。现将我所知的一些情况忆述如下:
 
上海工商界星五聚餐会的时代背景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是协约国的成员国,作为“战胜国”之一,理应得到一些胜利果实。但日本借口“凡尔赛”和约明文规定将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全部让给日本,强行霸占我国领土青岛,不肯归还。从而继逼签“二十一条”事件之后,又一次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概,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抵制日货的浪潮。
  在香港,当时主要是由学生发起组织十人团,进行宣传抵制日本货的活动。所谓十人团是以十人为一小组,要求每个组员联系亲友十人又为一团,以抵制日货为宗旨。香港的先施、永安、大新三间大百货公司由于销售日本货较多,被群众称之为“亡国公司”。当时我是先施公司文具部售货员,也参加了十人团的活动。我们的做法:一是尽可能不将日本货陈列在当眼处;二是不介绍日本货给顾客,并劝说顾客不要购买日货;三是劝说部长不再购进日货。这次抵制日货活动是公开的,全港规模的;但在先施、永安、大新三公司来说则是秘密的。我们每周定期在上班前到兵头花园开会交换消息,以速记法作记录。先施公司的十人团以电器部的许白同为团长,我是副团长。这次活动持续了几个月。由于香港政府的干涉,公司内部的上层人物亦持亲日态度,他们掌握经营权,继续购进日货,既然购进就一定要售出,所以十人团的活动不久就无形取消了。
  随后几年,“五·卅惨案”、“香港大罢工”和“沙基惨案”相继发生,进一步激化了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长期压抑在中国人民胸中的反抗怒火,象火山一样迸发出来,反帝爱国风暴席卷中国大地。当时的中国市场日货充斥,抵制日货是抗日斗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工商界人士激于爱国热情,同时也为了自己的生存,同各界群众一起投身斗争行列,这就是星五聚餐会缘起及其提倡国货活动的时代背景。
抗日战争前上海工业公会简况
  日本侵华首先是占领东北,其次是摧毁上海的工业基础。上海是我国轻纺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抗战前上海厂商公会的组织有两个,一个叫做上海国货工厂联合会(简称厂商会),另一个叫做上海机制国货工厂联合会(简称机联会)。前者是由若干大厂如天厨味精厂、益丰搪瓷厂、家庭化学工业社等为主,包括很多小手工作坊组成的。由于工厂大小悬殊,会务实际上由大厂操纵,会员之间不大团结。后者则以使用机器生产制品为主的方能参加,而且每一类主要产品只可以选择一间工厂为会员,因此有些虽然是用机器生产的大厂,如天厨、益丰等也不能参加。机联会的组织比较健全,每月出版一本会刊,宣传介绍各厂产品,会务活动较多。但在旧社会,同业公会的集体活动主要是应付政府征税和摊销公债。在机联会来说,由于它的组织章程规定每个会员的主要产品都不相同,所以会员之间对生产、销售有关的利害问题也不尽相同,话题很难一致。唯有关于日本货大量倾销,对许多工厂都有切身关系,是大家感到很难解决,但又必须认真考虑如何应付的重大问题。
 
星五聚餐会发起组织的经过
  机联会有一次在大会之后,有部份委员尚未离场,其中有中国化学工业社总经理方液仙、美亚织绸厂总经理蔡星白、新民机器厂经理胡厥文、华生电器厂经理叶友才、中华珐琅厂经理方剑阁、灵生油墨厂经理陈醒吾和另外几个委员。当时大家都感到会场气氛不好,主要是无法解决对日本货倾销的问题。但由于事前没有准备,问题又很复杂,一时谈不出具体的意见和办法。后来,方液仙提议搞一个聚餐会,使大家多一些机会接触,逐步深入议论,希望可以从中谈出一些办法来。大家赞成这个意见,议定每个月最后的一个星期五共叙晚餐。后来征求得机联会的全部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约共25人都参加。当时有一位委员表示愿做第一次东道主请客(现已忘记他的姓名),其他的委员都赞成按年龄从少到老顺序当东道主。至于聚餐的地点、方式和丰俭都由做东的决定,不拘一格。
  以上就是机联会委员发起组织星五聚餐会的经过。有一篇文史资料说:“星五聚餐会是张公权在1932年发起组织的。”但以我所知,当时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不是机联会会员,不会参加初组成的星五聚餐会。他是在中华国货产销合作协会成立之后,星五聚餐会扩大为产供销联合组织活动时才参加的。那么,星五聚餐会究竟始于何时呢?由于距今已将60年,确切年份已记忆不清,但有两件事似乎可以说明情况。
  (一)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夕,上海市民对日军即将以武力侵略东北的消息已广泛传播,而南京当局决心退让以求苟安的决策亦已路人皆知,爱国同胞对此无不义愤填膺。当时星五聚餐会有人(现已忘记他的姓名)知道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人黄炎培同当时驻守东北的汤玉麟将军有交情。在征得黄的同意后,星五聚餐会一班人(我也有参加)到上海法租界环龙路44号中华职业教育社,同黄炎培及该社另一位负责人潘仰尧等交换意见,讨论如何说服汤玉麟不顾南京当局的不抵抗政策,奋起抗战。经过讨论,公推黄炎培代表上海实业界赴东北与汤会面,如汤将军答应抵抗侵略,则上海实业界愿全力支援,以财力物力供应作战需要。但由于我们这一行动太迟,在黄炎培到达东北后仅几天,沈阳就被日军攻占。东北失陷后约一个月黄炎培才返抵上海,据称他一到沈阳就向汤玉麟说明来意,而汤则奉南京当局不抵抗指示,他无能为力作答。后经黄动以民族大义并表明上海实业界誓为后盾,汤始答允如日军进攻就尽力抵抗。但由于汤军事前没有准备,对日军迅速发动的进攻措手不及,几天之内沈阳就沦陷于敌手。据黄炎培说,他险些被日军俘虏,历尽不少艰险才能回到上海。
  (二)1932年1月28日晚上9时左右,淞沪战争爆发,蔡廷锴将军统率的十九路军奋起抗战。上海市民痛恨日军侵略,有组织地进行支援前线工作。当时天气寒冷,前方将士急需御寒衣物,在“十九路军需要什么就供应什么”的号召下,几天之内就征集到大批寒衣及其他物资送往前线,使军威为之大振。星五聚餐会同仁同仇敌忾,通过各自的关系,征求得一些有信用的单位作为征集物资和与十九路军联络的地点共十余处之多。我则通过灵生油墨厂老板欧伟国(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襄理)征得该银行经理陈光甫同意,在该银行设立接收物资和通讯点,做了一些工作。
  由于南京当局消极抗日,十九路军孤军对敌,处境十分困难,在不得已全面撤退之前十天左右,欧伟国通知我,十九路军急需小铁罐10万个(像普通炼奶罐那样大小,用来造小型炸弹埋放在淞沪铁路沿线阻击日军),要求两天内备足。当时我想到灵生油墨厂和中国油墨厂的油墨罐以及振华油漆厂和永固油漆厂的磁漆罐基本符合要求,四间厂的存罐合计也可以够10万个之数。但这四间厂都在前线铁路附近,我们不可能去取。后与军方商定:由十九路军保护,派普通货车(不用军车),趁战火间歇时开到工厂,我们派人随车引路到厂提取铁罐,如形势许可则允许厂方顺便运走自己的机器物资。我就是趁这个机会带人到灵生油墨厂取铁罐,并将厂的主要机器设备抢运离开闸北地区的。
上述两件事似乎可以说明:星五聚餐会不是在1932年,而是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前就已经组成,并且有它自己的活动。
 
星五聚餐会的各项活动
  (一)星五聚餐会大概是在1928至1929年之间开始的。它最初的活动是大家聚会时交谈工厂的困难:主要是在日本货大量倾销下,我们的产品滞销,资金周转不灵;讨论如何通过相互合作求得解决。稍后,会员中偶有亲友由外地,港澳或国外来到上海,便邀请他们参加聚餐,请他们介绍见闻,也常常谈到日本货到处倾销的情况。后来我们的话题逐渐转到议论上海的先施、永安、大新三间大百货公司的经营手法,为什么在抵制日货的浪潮中,它们被称为“亡国公司”,却仍然可以存在?有什么优点可供我们借鉴?等等。
  我曾在香港先施公司工作过7年多,由学徒、售货员、会计、提升为文具部副部长。因此也向聚餐会同仁提供我所知道的该公司的概况:1、该公司总监督马应彪、经理陈少霞、副经理马永灿、常务董事郑干生,都是澳洲悉尼华侨,经营百货老手,熟悉业务;2、资本雄厚,直接向外国厂商购货,因而成本较低,售价比较合理;3、当时一般买卖都是讨价还价,该公司则标榜不二价,颇受顾客欢迎(它在新建的六层大楼正面四条大柱写上四句标语:“香港大市场,环球货品庄,始创不二价,诚信名远扬。”先施二字是英文SINCERE诚实的译音);4、商店规模大,货物品种多,顾客便于选择和一次过购齐所需的物品;5、公开招考店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礼貌待客,操作熟练,管理制度也比较健全;6、在抵制日货的浪潮中,它向日本厂订购的货物,有些是通过美国公司向日本厂商订货,贴上美商的标记,以美国产品名义运回香港销售,其实是十足的日本货。
  星五聚餐会同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议论,逐渐认识到国货难与日货竞争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除了关税不能自主;日本货得到其本国的政府倾销政策的扶植,尤其是中国当局不但对民族工商业不加扶植,反而多方摧残之外,就实业界内部来说,各自打算,缺乏互相配合,流通渠道呆滞等等,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设法加以改善,国货的振兴才有希望。于是,我们的议论就逐渐转到工贸双方如何配合,力求打开产品的销路。
  (二)“九一八”事变以后,曾参与此役的杜重远到上海。黄炎培与杜是故交,某日邀杜参加星五聚餐会,他在会上介绍了抗击日军的经过,使我们深感钦佩。此时杜尚未接替邹韬奋主办新生周刊,有较多时间与机联会成员方液仙、蔡声白、胡厥文、叶友才等人接触。在一次叙会中,有人谈起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曾经说过:“在淞沪抗日战争中,不少工厂被毁,现多正筹款修复,未能正常生产;加以时局动荡,人心不安,市场萧条,因此银行资金不能充分运用,希望各厂想方设法迅速恢复生产”云云。张公权的这段话引起大家的注意,从而联想到如何利用银行的资金,把工厂的产品运到各大城市,与当地的大商店合作,设立专门推销国货的大型商店,用“中国人要用中国货”这个口号,发扬群众的爱国热情,对抗日本货的倾销活动。
  为了实现这个设想,聚餐会同仁公推方液仙等人去和张公权商谈。张完全赞同我们的设想,并表示愿在银行业务许可的范围内,给予优惠待遇。
  (三)上述推销国货的设想得到张公权的支持后,机联会随即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和制订具体计划。但考虑到这个计划需要得到银行和各方面的合作才能实现,有必要用一个内涵较广的名义进行筹备,所以便挂出“中华国货产销合作协会”(以下简称产销协会)这块牌子。该会成立后,星五聚餐会就包括所有参加活动的成员。由于张公权大力支持这个计划,公推他为协会的理事长,并聘请当时赋闲的杜重远为总干事(不久后,杜因接办新生周刊,无暇兼顾而辞去)。至于协会的具体筹备工作,则是由机联会的成员办理的。
  产销协会成立初期,曾采取派人到几个大城市如南京、汉口、重庆、福州等地举办国货展览会,设国货介绍所(即各工厂联合通讯处)、国货样品陈列室以及流动推销团等形式宣传推销国货,都能吸引当地群众的兴趣。因此,在1932年配合“九一八”国耻纪念活动,在上海组织了9间工厂,共拿出18种当时的名牌产品以廉价销售18天,意思是不要忘记“九一八”。展销的产品为中国化学工业社的三星牙膏和茉莉香皂,美亚织绸厂的织锦和文华绉,五和织造厂的鹅牌棉毛衫裤,中华珐琅厂的搪瓷面盆和热水瓶,华生电器厂的电风扇和熨斗,胜德织造厂的细纱汗衫和线袜,一心牙刷厂的清真牙刷和旅行牙刷,章华毛纺厂的纯毛华达呢和礼绒,华福制帽厂的丝绒雪帽和琥珀顶帽等都十分畅销,远远超出预期的效果。产销协会由此进一步体会到推销国货大有可为,于是决定筹设一间比较大型的专营国货的公司,同当时以卖外国货为主的先施、永安和大新三间公司竞销,这就是创办上海中国国货公司的原因。该公司由方液仙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康年为副经理。
  产销协会举办的推销国货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引起非机联会会员工厂的兴趣,纷纷要求加入产销协会为会员,但被协会的机联会工厂的理事反对,一时未能解决。
  (四)产销协会和星五聚餐会都是以机联会的会员为主组成的,但它的会员又局限于每类主要产品只能有一个工厂参加。但上海中国国货公司决不能单一销售某一工厂的产品。而把其他厂的产品推之门外。作为经营国货的百货公司,凡属国货都理应推销,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商品的花式品种丰富多采,提高与日货竞销的能力。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征得中国银行同意,不论是否机联会会员,凡是愿意将它的产品用寄售方式交中国国货公司推销的,都可以向中行申请贷款,货物售出后归还。这种做法后来新华银行也同意参加,但只限于在上海地区。
上海中国国货公司由于规模较大,货品比较齐全,售价比较合理,加上当时人们爱国热情高涨,爱用国货,因而生意十分兴隆。这时不但工厂生产得到发展,银行资金可以充分利用,想用国货的群众也感到方便。这些情况有力地说明:生产、金融、销售三方面合作是推销国货的好办法,产销协会决定把这种方式向全国大中城市推广。但考虑到这个计划的涉及面更广,工作量很大,要有专门的办事机构。为此,产销协会于1934年1月发动机联会全体会员工厂,并征得中国银行和新华银行的同意与支持,设立了“中国国货公司介绍所全国联合办事处”(简称国货联办处,后来因为各地国货公司成立,介绍所取消)。
  (五)国货联办处成立时,王性尧为主任兼管理股股长,陆乾惕为副主任兼供销股股长,中国银行虹口分行经理王振芳兼财务股股长,国货联办处成立不久因业务发展很快,管理工作繁重,王性尧无暇兼顾,改由我任管理股长。
  我接任管理股长后立即拟订各地筹组中国国货公司组织章程,向南京当局登记:“中国国货公司”是专用名称,凡未经国货联办处审定合作的商店不能使用“中国国货公司”这个名称,与国货联办处合作的公司必须按章程规定组织为股份有限公司,它的董事名额必须是国货联办处占过半数。例如,广州中国国货公司董事共15名,曹冠英为董事长,国货联办处董事占8名,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经理陈玉潜和陈醒吾均为董事,董事会开会时由陈玉潜、陈醒吾两人代表上海其他6名董事出席会议。又如,广州湾中国国货公司董事11名,陈学谈为董事长,中国银行广州湾分行经理赵英初和陈醒吾均为董事,董事会开会时由赵英初、陈醒吾两人代表上海其他四名董事出席会议。另外,各地中国国货公司的副经理和会计主任均由国货联办处选派。这是因为组织章程规定:国货联办处按照各地中国国货公司的资本总额,以3倍价值的货物通过中国银行押汇给各公司寄售,售出前的货物所有权属于银行和国货联办处共有,而不是各地国货公司的财产(各地国货公司以自有资金购进的货物不属此范围),因此,国货联办处需要派人员在场料理有关事宜。由于这种业务关系,当时各地中国国货公司和它的仓库都挂上一个“中国银行仓库”的小牌子,就是因为上述那些寄售货品是由中国银行押汇的,要以中国银行名义投买保险的原故。
  国货联办处其实是一个“分产联销”的办事机构,它本身没有资金,不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以收取手续费来支付办事人员的报酬以及各项费用。
  各地国货公司的上海方面董事名额,都是上海一些工厂的经理人,各地中国银行经理以及一些与国货联办处有特殊关系的人(例如我就是联办处的管理股股长,又是机联会的老委员)。在双方没有发生争议时,上海方面的名额可以说是形同虚设,但遇到涉及利害关系时,上海方面因占有过半数的名额,便可以左右决策。
  (六)各地国货公司为了互通讯息,交流经验,都仿照上海机联会的做法,在当地组织星五聚餐会(广州湾中国国货公司因当地是战时物资转运枢纽,流动性大,没有组织聚餐会),由公司的经理负责联系召集,聚餐费用由参加者分担。在抗日战争期间,以香港中国国货公司经理胡仕澄主持的星五聚餐会最为活跃,参加的有时达100多人。
星五聚餐会的话题主要是交流有关业务讯息,但有时也关心时局动向。例如,桂林中国国货公司的聚餐会在1944年5月,日军进攻衡阳,形势很紧张时,就曾议论过在桂林的工厂要不要作好疏散准备的问题,并以“迁桂工厂联合会”的名义向桂林行营主任李济深请示。后来接到行营电话,要我们立刻组织疏散委员会,部署疏散工作,这就是1944年桂林疏散委员会设立的由来(详细情况请参阅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第49辑)。
 
国货联办处的成绩和挫折
国货联办处从1934年1月开始到1935年底短短的两年期内,在各地开设的中国国货公司计有:上海、南京、武汉、郑州、长沙、温州、镇江、济南、徐州、嘉兴、西安、昆明、福州、汕头、香港、广州、贵阳、重庆、成都、桂林、广州湾(即现湛江)以及新加坡等地方共22家。其中,嘉兴国货公司所在地嘉兴是旅游风景区,当地的购买力不弱。但该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加上嘉兴地处沪杭铁路中间,与沪杭两地相距均仅几十公里,大宗生意多趋向沪杭,小生意则收入有限,因此开业不到一年就亏本过半不能维持。我代表国货联办处去办理结束,遣散职工,把全部寄售货物清点运回上海各厂。这是唯一的因亏本而歇业的国货公司。据我所知,各地开设的国货公司绝大部份都是因为当地被日军攻占而不得不结束的。到抗日战争结束时,仍然继续经营的国货公司还有贵阳、昆明、重庆、成都、香港五家。它们的内部组织可能有些改变,但星五聚餐会这种活动仍然继续。
 
国货联办处的改组和纠纷
  (一)国货联办处能够在短短的两年来在各地筹设了20多家国货公司,在提倡国货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得到中国银行和新华银行从资金信贷方面给予支持。这期间在业务上虽也碰到一些困难,经过协商还是可以解决的,最大的挫折是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又名张嘉傲),在宋子文的压力下被迫辞职,国货联办处和各地国货公司的资金周转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国货联办处不得不紧缩编制,节省开支,各地国货公司的经营积极性也受到影响。几个月后,南京当局成立“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委员会”,以吴鼎昌为主任委员。不久,吴派人到国货联办处,提出共同组织“中国国货联合营业公司”(简称联营公司),这就是国货联办处改组为中国国货联营公司的原因。
  (二)国货联营公司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后,除了进行招收股金工作之外,主要是酝酿人事安排。国货联办处董事工厂主张方液仙任总经理、李康年、王性尧为副经理,并派任仕刚征询王性尧的意见,希望他与李康年合作。但王经多方考虑后,表示消极。
  (三)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对国货联营公司人事安排的看法是要有一个殷实的资本家担任总经理,属意于方液仙,所以支持国货联办处董事工厂的主张。但曾经登报反对国货联办处的一些工厂有不同意见,筹备委员当中也有异议。例如,吴蕴初就认为国货联营公司的总经理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专任职,二是本人不办工厂。因此,双方意见很难一致。
以我所知,吴蕴初和一些机联会成员的国货工厂之所以反对方液仙担任国货联营公司总经理,总的根源是机联会的成员相当一部份是从原属上海国货工厂联合会分裂出来的,而机联会的章程规定每一类的主要产品只有一间工厂可以加入为会员,把其他厂拒之门外,因此,双方素有矛盾。以吴蕴初来说,他开设的天厨味精厂生产的佛手牌味精与方液仙开设的中国化学工业社生产的三星牌味精、观音粉在市场上竞争激烈,但天厨厂不能加入机联会,不利于开展业务,因此对机联会核心人物之一的方液仙颇有意见。
 
工厂、银行、商店协作的中国国货公司的优缺点
  由工厂、银行、商店三方协作推销国货的做法,给三方都带来好处。在工厂方面来说,可以得到中国银行对生产的优惠贷款,利息比过去低1~2%;将货物押汇到各地国货公司的货款金额,由通常按货值的50~60%,提高到70~80%,而且可以先行提货,售出后才归还贷款(以往一般是货到目的地后十天左右付款提货)。这些优惠条件对厂方的生产和销售都是十分有利的。在银行方面来说,因为当时日本侵华,战云密布,市场上除了投机生意之外,各行各业都不景气,银行资金未能充分运用。但在国货联办处有组织保障和有实物押汇的条件下,贷款扶助生产和运销,不失为一种运用资金的出路。在商店方面来说,根据国货联办处的章程,它可以得到三倍于自有资金的寄售商品,售出后才付款,售不出则可退还工厂,而且货价并不高于别家,只不过增加些少寄售商品的保险费而已,这种生意应该说是十分合算的。正由于这种协作办法对三方有利,所以在很短的时期内就迅速推广到各地,取得良好的效果。
  但是,由于在此之前,除香港、上海均有先施、永安、大新三大百货公司,广州有先施、大新两家,以及天津有中原一家之外,各地都未有大型的百货公司,最先开设的上海中国国货公司虽然是仿照上海三大百货公司的模式,但实际资金(包括国货联办处的寄售货物)和营业场地面积均不能与这三大公司比拟。特别是各地国货公司发展得很快,管理经验不足,店员培训工作跟不上,而且经营的商品有寄售与自己购进之分,管理麻烦,问题不少。因为大部份货物是寄售性质,有些国货公司往往没有认真考虑市场的需求状况而盲目进货,殊不知货物虽是寄售,但运费由本店支付,若因销售不出而退货,运费的损失就更大。其次,寄售货物有一定限额,滞销货太多就影响再进新货。此外还有因管理不善造成仓库积压而柜台脱销等毛病。
按照国货联办处的章程,它派到各地国货公司的副经理和会计主任都有明确的职责:副经理负责培训售货员,协助公司搞好销售业务,但不能参与和干预公司的内部纠纷;会计主任负责寄售货物售出后将货款归还银行的有关事宜。奉派人员对这些规定一般都能遵守,但也有出问题的。例如:派去福州中国国货公司的副经理就违反规定,参与该公司董事长和经理之间的纠纷,影响了国货联办处同公司的关系。我作为联办处的管理股股长前往处理,在调查清楚纠纷原因之后,撤换了我们派出的副经理,问题才告解决。诸如此类的缺点还有不少,不再一一叙述了。
以上资料由广州文史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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