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关事业单位“试水”定额水电油
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额管理的公共机构是除了学校、医院、科技场馆、展览场馆、文体场馆之外的单位。电、水、油都是公共机构的“能耗大户”。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试行工作布置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制度就是要向这三大“顽疾”开刀。
其中,对公务车用油量定额管理最引人注意。记者在《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试行)》手册上看到,“公务车用油项目”中,详细列出了广州本田、广州丰田、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东风日产等各种品牌车型。根据能耗量定额规定,这些公务用车的单车年基准用油量并没有差别,都是2400升。同时,能耗量定额对不同车型的单车百公里耗油量也分别做出限制。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各单位按单车年用油量计算的总用油量为第一指标,单车百公里用油量为第二指标。如果某机构公务车年总用油量超标,但单车百公里用油量都达标,也算达标。但如果两项指标都超标,就要被“亮红牌”了。
另外,能耗量定额对用水、用电也做出限制。行政办公人员人均年基准用水量为13.75立方米,如果按照一桶普通饮用水18.5升计算,这个用水量大约相当于743桶。用电方面,能耗量定额对计算机、荧光灯、空调等耗电量也分别作出详细规定。
据介绍,在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会受到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优秀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在申报节能改造项目时,将优先安排相关资金。如果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考核结果不合格,将被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列入下一年度节能重点监督对象。
考核结果还将被纳入全市节能减排综合考核体系和各级文明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不得被评为文明机关。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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